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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患者病历复印须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24 11:01 本文来源: 病案统计室

1.复印申请时间。由于住院病历须完成归档整理,一般在患者出院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申请办理。

2.复印方式。我院现提供两种复印方式,方式一:现场复印,请到我院新院区门8区神经精神卫生中心一楼病案复印窗口(儿童保健对面)进行办理。方式二:线上申请快递到家服务,为避免外地患者复印病案长途往返,患者本人或患者代理人可通过“医院公众号——其它服务——病案寄递”进行申请。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病案复印方式。

3.服务时间。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          上午:08:00—1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:13:30—17:00

4.所需材料。为更好地保障您的隐私权,想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现场复印病案必须提供相关手续:

序号

申请人类型

提供材料

1

患者本人

1.有效身份证明

2

患者代理人

1.患者有效身份证明

2.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

3.授权委托书(签字加盖手指印记)

3

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

1.患者死亡证明

2.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

3.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

4

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

1.患者死亡证明

2.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

3.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

4.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

5.授权委托书(签字加盖手指印记)

5

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

1.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(介绍信)

2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

3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

 

6

保险机构

1.保险合同复印件

2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

3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

4.保险机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(介绍信)

5.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(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加盖手指印记)

6.患者死亡的,应提供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(授权委托书并签字加盖手指印记)

5.联系方式。0817-2262142

详细地址: 门诊8神经精神卫生中心一楼(儿童保健对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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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患者病历复印须知